2021-2022年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预申报通知

2022-01-10 14:20
来源:科泰集团

  导语:广东科泰集团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广州市“三个一批”入库、瞪羚企业认定、独角兽企业项目申报等服务。

  一、具体扶持方式

  纳入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珠海本土企业、经遴选入库培育的市外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并在我市开展实体经营后可依据享受《关于培育引进前沿产业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相关政策扶持。

  二、申报入库条件

  企业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可进行各专题预申报:

  1.商事登记注册位于珠海辖区内,成立运营一年以上,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2.企业原则上设立时间在2011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2006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企业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4.具备支撑企业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和人员。

  5.具备技术核心竞争力。

  6. 有实际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活动。

  7.重点支持具备科学家深度参与、大资金长期投入、跨界和集成创新等特征的“硬科技”企业入库。支持具备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软科技”企业入库。

  8.申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2019、2020和202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9.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分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三个层级。申报企业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符合申报层级的相应标准。

  鼓励商事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但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参与遴选。此类企业必须出具珠海市级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商务部门的推荐函,和与之签订的投资落户协议,协议承诺企业整体搬迁到珠海、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或研发基地等。

  各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育库入库申报

  1、培育库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商事登记注册位于珠海辖区内,成立运营一年以上,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2)企业原则上设立时间在2011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2006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企业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4)具备支撑企业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和人员。

  (5)具备技术核心竞争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2)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科技人员在珠海缴纳社保且纳税。

  (6)有实际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活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2019-2021年度在珠海年平均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2)企业2019-2021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如下要求:1)2021年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不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2021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2021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7)重点支持具备科学家深度参与、大资金长期投入、跨界和集成创新等特征,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含集成电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创新药与器械、金融科技、前沿新材料、量子科技、双碳技术、工业软件与基础软件、机器人、商业航天、无人机/无人船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入库。支持新零售、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网红爆品、数字文娱、数字医疗等具备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软科技”企业入库。

  (8)申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2019、2020和202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9)鼓励商事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但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参与遴选。此类企业必须出具珠海市级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商务部门的推荐函,和与之签订的投资落户协议,协议承诺企业整体搬迁到珠海、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或研发基地等。此类企业必须在入库后3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并实际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方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二)培育库入库申报层级标准

  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分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三个层级。申报企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需符合申报层级的相应标准。

  1、独角兽企业

  估值超过10亿美元(或60亿元以上),获得私募、创业投资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2、独角兽潜力企业

  估值超过1亿美元(或6亿元以上),累计获得私募、创业投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3、独角兽种子企业

  企业所属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容量大前景好;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的优势突出;管理和研发团队专业、稳定,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硬科技”类申报企业,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或颠覆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高,拥有能支撑企业主营业务的一类自主知识产权,且2019-2021年期间合计获得过外部创投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

  (2)“软科技”类申报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主营产品(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在短时间内实现估值爆发,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且2019-2021年期间合计获得过外部创投机构1000万元以上投资。

  (3)2019-2021年期间曾获得国家科技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国赛、省赛、市赛的一、二、三等奖,并获得区级科技部门或创投机构的书面推荐函。

  (三)培育库入库评审绿色通道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企业,符合培育库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和相应申报层级标准的,可直接进入路演答辩评审环节。

  1、珠海市顶尖人才、一类高层次人才参与创办的企业。

  2、入选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

  3、入选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企业。

  4、2019-2021年期间曾获得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立项的企业。

  5、2019-2021年期间曾获得珠海市科技创业天使风险投资基金或珠海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

  6、2019-2021年期间曾入选CB Insights、长城战略咨询、胡润研究院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企业。

  (四)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遴选已入库培育的市内独角兽种子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随着公司成长,依据公司估值的提升可以申请晋级为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企业。

  (五)已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

  经遴选入库培育的市外企业必须在3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完成企业注册),并实际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在珠海的企业主体满足除产业领域要求外的全部入库申报基本条件和对应层级标准),方可享受支持政策。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落户珠海入库企业须以珠海公司为此类申报主体。

  2. 落户珠海的新公司与母公司之间需有清晰的股权、财务和知识产权归属关系。

  三、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23:00。

  (2)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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