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技术支持政策解析
(一)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补贴
政策依据:根据《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28 号),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其中,数字化转型相关设备投资(如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可获得最高 20% 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 500 万元。
申报要点:企业需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通过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 完成项目备案,并提交《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证》《设备购置发票》等佐证材料。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
政策依据:《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粤府〔2021〕45 号)明确,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项目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
实施路径:
标杆示范: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 "5G + 工业互联网" 应用试点,如广州、深圳等地的智能网联汽车 "车路云一体化" 项目(粤工信函〔2024〕18 号)。
资源对接:企业可通过 "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http://www.gdii.gov.cn)获取平台服务商名单,并申请云服务券(最高 50 万元)。
(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补贴
政策依据:《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24〕5 号)提出,对专精特新企业采购人工智能软件(如工业视觉检测系统、预测性维护平台)给予最高 30% 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 100 万元。
申报案例:
佛山市:对入选 "人工智能 + 制造" 示范项目的企业额外奖励 50 万元(佛工信〔2024〕12 号)。
中山市:对购买工业软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 50% 的费用补贴(中工信〔2025〕3 号)。
二、常见问题解答
Q:非专精特新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相关补贴?
A:部分政策(如技术改造补贴)对所有工业企业开放,但专精特新企业可享受优先支持。
Q:补贴资金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Q:项目验收未通过是否需要退回补贴?
A: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20〕12 号),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收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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