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原文规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16号)明确:
“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每个装备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同一单位申报入库储备项目数量不限,原则上省级财政每年仅安排支持同一申报单位一个项目)。”
此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调:
“省级财政每年对同一申报单位的支持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优先支持技术突破性强、产业链带动效应显著的项目。”
二、核心限制条款解读
(一)专利不可重复使用
要求: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时,核心技术专利必须独立对应每个装备产品,不得将同一发明专利用于多个项目的核心技术证明。
案例:2025年佛山某企业因同一发明专利申报3个产品,被认定“专利重复使用”导致2个项目被核减资格。
(二)重大技术创新要求
定义:每个装备产品需满足“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或“技术参数优于国际同类产品”等条件,且需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查新报告验证。
(三)财政支持数量限制
原则: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项目,但省级财政每年仅择优支持1个项目(按评审排序优先安排资金)。若企业有多个项目入库,仅排序最高的项目可获得补贴。
三、企业申报策略建议
(一)专利布局优化
行动:针对不同装备产品申请独立发明专利,或通过专利组合(如核心专利+衍生专利)增强技术关联性。
政策依据:《申报指南》要求“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二)项目优先级排序
建议:根据技术突破性、市场前景、产业链协同度等维度对多个项目进行排序,优先申报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
自主化率≥80%;
已签订多省份销售合同;
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推荐。
(三)风险规避措施
财务规范:不同项目的销售合同、发票、银行流水需独立核算,避免因财务数据交叉导致关联交易质疑。
材料隔离: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需单独装订,不得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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