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产品必须销售才能申报吗?可以准备哪些材料证明市场推广状态?

2025-04-29 10:27

  一、广东省首台套申报是否必须完成销售?

  政策结论: 广东省要求首台套产品原则上需完成销售,但对处于工程化阶段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可放宽条件。

  (一)普遍要求:销售证明是核心申报条件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2024年)》 明确规定:

  “申报产品需在2023年1月1日后实现首次销售,并提供销售合同、发票及银行到账凭证。”

  重点核查内容:

  销售合同需明确标注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字样及具体型号;

  发票金额需与合同一致,且交易时间在申报周期内(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例外情形:未销售产品可申报的特定范围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品,若处于工程化阶段且尚未销售,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提供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如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② 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及用户单位试用意向书;

  ③ 通过专家现场评审,证明产品技术领先性及市场前景。

  企业操作建议:

  ① 已完成销售的企业,优先整理合同、发票、资金流水等全链条交易凭证;

  ② 未销售但符合例外情形的企业,需提前联系广东省工信厅或属地市工信局申请预审,确认材料完整性。

首台套产品必须销售才能申报吗?可以准备哪些材料证明市场推广状态?

  二、广东省首台套申报材料清单及证明要求

  根据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 模板,企业需从以下维度准备材料:

  (一)必需材料:直接证明市场交易或技术成熟度

  1. 销售证明文件(已销售产品适用)

  销售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公章,注明产品型号、单价、交付时间及“首台套”标识;

  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复印件,需与合同金额、时间匹配;

  银行到账凭证:显示买方支付首台套产品款项的银行回单。

  2. 技术验证文件(未销售产品适用)

  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书:证明产品属于政府支持的技术攻关方向;

  用户试用意向书:由潜在用户单位盖章,明确试用期限、验收标准及采购意向;

  检测报告:由CNAS认证机构出具,包含产品性能参数、可靠性测试结果。

  (二)补充材料:强化技术先进性与市场潜力

  1. 知识产权证明

  与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PCT国际专利受理通知书;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智能装备类产品必备)。

  2. 行业资质认证

  医疗器械类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特种设备需提交生产许可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 市场推广计划

  未来3年市场推广方案,包括目标客户、销售渠道布局及预期经济效益;

  已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备忘录。

  (三)区域特色要求

  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项目:参与大湾区联合技术攻关的企业,需提供湾区合作协议及技术共享证明;

  绿色低碳装备:申报节能环保领域首台套产品,需提供碳足迹认证报告或能效标识证书。
 

  科泰集团(https://www.gdktzx.com/)成立16年来,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阅读全文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视频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