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国科奖〔2025〕8号),明确提出以“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简称‘四唯’)”为核心导向,全面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与成果评价新体系。此次改革不仅是对科研评价“指挥棒”的系统性重塑,更标志着国家科技奖励从“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从“学术导向”向“应用导向”的深刻转型。

一、“四唯”全面退出评审核心指标
过去,部分项目过度依赖高影响因子论文、院士或高级职称完成人数量、团队学历背景等表面指标,导致“重包装、轻实效”现象频发。2025年新政策明确要求:
• 论文不再作为主要评价依据:代表性成果可包括技术标准、发明专利、工程样机、软件系统、产业化报告等,论文仅作为辅助佐证;
• 职称与学历不设门槛:鼓励一线工程师、技术工人、青年科研人员作为核心完成人参与申报;
• 奖项履历不加分:过往获奖情况不得作为本次评审的加分项,杜绝“马太效应”。
评审将聚焦“成果是否真正解决了国家急需、产业痛点或民生难题”,强调“干了什么”而非“是谁干的”。
二、构建“实效导向”三维评价模型
新评审体系引入“技术先进性—应用广泛性—效益显著性”三维评价框架:
• 技术先进性:是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环节,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 应用广泛性:成果是否已在重大工程、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中规模化应用,用户反馈是否积极;
• 效益显著性:是否带来明确的经济效益(如新增产值、降低成本)、社会效益(如节能减排、公共安全提升)或战略效益(如保障产业链安全)。
例如,一项在高铁轴承国产化中实现工程化应用并替代进口的技术,即便论文数量有限,也将获得高度认可。
三、强化第三方验证与用户评价机制
为避免“自说自话”,政策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供:
• 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报告(如国家质检中心、行业权威机构出具);
• 用户单位应用证明(至少2家以上非关联单位);
• 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评审专家将结合实地调研、用户访谈等方式,对成果实效进行交叉验证,确保“真落地、真管用”。
四、建立“负面清单”与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
新政策同步强化科研伦理与诚信约束。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 成果存在学术不端、数据造假或知识产权争议;
• 未履行科技伦理审查程序(如涉及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敏感领域);
• 虚构应用案例或夸大经济效益。
相关责任人将纳入国家科研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五、向基层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为激发创新活力,2025年起设立“青年创新通道”和“基层技术推广专项”,对35岁以下第一完成人项目、或在县域经济、乡村振兴中发挥显著作用的技术推广项目,给予单独评审名额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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