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1 设备分类错误:非生产性设备滥竽充数
问题描述:部分企业误将办公电脑、空调等非生产设备计入技术改造投资,导致审核认定为“非生产用设备”,补贴金额归零甚至直接驳回。
政策依据:2025年广东省技改新政明确要求,设备奖励仅支持用于生产线升级、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直接生产环节的设备投资。
规避建议:
严格区分生产设备与非生产设备,保留设备采购合同中的用途说明及现场安装照片等佐证。
参考《工业“四基”发展目录》等文件,确保设备与技术改造核心目标高度关联。
TOP2 票据“三证不合一”:合同、发票、流水不一致
问题描述: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银行支付流水存在时间或金额差异,或票据缺失关键信息(如未加盖公章、无设备明细等),导致材料真实性存疑。
典型案例:某企业因发票金额比合同金额低20%,且支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3个月,被判定“资金使用不规范”而驳回。
规避建议:
确保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在“金额+时间”上完全匹配,设备名称与申报项目一一对应。
采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时同步票据信息,避免人工录入错误。
TOP3 项目名称“张冠李戴”:备案、纳统、申报名称不一致
问题描述:项目在备案、统计入库(纳统)、申报材料中使用不同名称,例如备案名为“A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而申报材料中简化为“设备升级项目”,因名称不符被退回。
政策要求:2025年广州市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细则强调,项目名称在所有环节需完全一致,否则视为“申报信息不实”。
规避建议:
在项目立项阶段统一命名规则,并在备案、纳统、申报等全流程中严格使用标准化名称。
提前与属地工信部门核对名称合规性,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技术改造一期”“二期”等)。
TOP4 材料逻辑矛盾:数据前后冲突或佐证缺失
问题描述:常见问题包括:
研发费用与审计报告不一致:如申报材料中研发投入为500万元,但审计报告仅体现300万元。
备案证变更超期:项目完工后擅自变更备案内容,且未在原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前提交变更申请。
节能审查未落实: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或未按审查意见实施改造(如未安装能耗监测系统)。
规避建议:
建立材料交叉审核机制,确保财务报表、备案文件、技术方案等数据完全一致。
提前办理节能审查、环评等前置手续,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批复文件扫描件。
TOP5 触碰政策红线:项目属于淘汰类或环保失信
问题描述:申报项目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工艺,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示为准),直接丧失申报资格。
政策原文:
“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环保信用不良企业不予支持”。
承诺书明确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
规避建议:
对照《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等文件,确认项目技术路线未被列入限制类/淘汰类清单。
定期查询“信用中国(广东)”平台,修复环保、税务等信用瑕疵后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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