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政策背景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为企业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直接投入费用作为研发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范围界定与合规列支直接影响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一、政策明确的直接投入费用范围
政策规定,直接投入费用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具体涵盖以下三大类: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如化学试剂、电子元器件;用于研发的特殊燃料;以及研发设备运行、实验测试等产生的水、电、蒸汽等动力费用,均可纳入加计扣除范围。但需注意,用于生产环节的通用材料与动力消耗,不可混入研发费用列支。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研发过程中为验证技术可行性、优化产品性能而设计制造的专用模具、工装夹具,以及试验生产线的建设费用,可合规扣除。需强调的是,批量生产使用的模具、设备不属于该范畴。
3.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企业租赁外部仪器设备开展研发,其租赁费用可按实际使用时长分摊计入研发费用。若租赁设备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需合理划分使用比例,仅将研发使用部分的费用纳入加计扣除。
二、合规列支的关键要点
1.费用与研发项目的关联性证明:企业需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台账,通过研发项目立项书、物资领用单、设备使用记录等资料,清晰证明直接投入费用与研发活动的直接关联。例如,领用材料需注明对应研发项目编号,租赁设备需提供使用时间分配表。
2.费用分摊的合理性计算:当设备、动力等费用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时,需采用合理方法分摊。常见分摊方式包括工时比例法(按研发与生产设备运行工时占比)、产量比例法(按研发样品与量产产品产量占比),且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票据与凭证的完整性留存:采购材料的发票、租赁合同、动力费用结算单等原始凭证,以及内部审批文件、费用分摊计算表等资料,均需完整留存备查,确保费用列支可追溯、可验证。
三、企业常见误区与风险警示
1.将生产费用误作研发费用:部分企业混淆生产与研发界限,将量产产品生产环节消耗的材料、动力,或常规生产设备的租赁费计入研发费用。
2.忽视费用分摊的合规性:未按合理方法分摊共用费用,或分摊比例明显不合理。
3.凭证资料不完整:缺少物资领用审批记录、设备使用台账等内部凭证,或发票开具信息与研发项目不一致,导致费用真实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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