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资质证明材料
(一)法人资格文件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确保企业在东莞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申报,还需提交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及知识产权分配方案。
(二)研发场地证明
需提供自有或租赁研发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面积需满足不少于 200 平方米的硬性要求。若为租赁场地,租赁期限应覆盖申报周期,且需附场地平面图及设备布局说明。
二、研发实力佐证材料
(一)科研设备清单
需详细列出投入工程中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不含生产用设备),原值需达到不少于 200 万元。建议按设备类别(如检测设备、实验装置)分类整理,附购置发票或资产评估报告作为价值证明。
(二)知识产权证明
需提交1 项以上国家 I 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新药证书)或5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 软件著作权。注意知识产权需为有效状态,且所有权人为申报企业。若为联合申报,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比例。
(三)研发团队资料
需提供全职科研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包括:
1. 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人,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 2 人;
2. 社保记录: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显示申报单位名称);
3. 专家信息:若有行业知名专家参与,可附聘书及研究成果合作证明。
三、财务与经营数据材料
(一)财务审计报告
需提供 2023 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重点标注以下数据:
销售收入:不少于 2000 万元(新经济企业可放宽至 300 万元研发投入 + 融资 500 万元);
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研发投入超 500 万元可不受比例限制)。
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补充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作为加分项。
(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
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明确区分研发投入与生产经营成本,重点说明设备折旧、人员薪酬、外协费用等构成。
四、申报文书撰写要点
(一)申请书结构优化
1. 研究方向:需紧密结合东莞市 “科技创新 + 先进制造” 产业定位,例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议引用《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十四五” 规划》中的相关表述,增强政策契合度。
2. 建设目标:量化技术指标(如计划突破 3 项核心技术)、成果转化目标(如 3 年内实现 2 项技术产业化)及行业服务能力(如年服务企业不少于 10 家)。
3. 经费预算:按设备购置、人员培养、产学研合作等科目细化预算,其中自筹资金比例建议不低于 60%。
(二)附件材料逻辑关联
所有附件需与申请书内容形成闭环验证。例如:
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需在研发场地平面图中标注位置;
知识产权需与研发方向中的技术难点形成对应关系;
产学研合作协议需明确合作内容、经费分配及成果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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