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下达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市配套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补助方案的通知》(佛工信函〔2020〕57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市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资金共安排2725万元对符合补助条件的39家企业185条生产线按比例予以补助,区配套资金由各区自行安排。
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财政资金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按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附件:佛山市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市配套资金使用计划.xls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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