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2026-07-17 10:17
来源:科泰集团

  根据《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2026年修订)》(穗埔府规〔2026〕3号)、《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指南》等文件精神,黄埔区启动《举措》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扶持事项兑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4日
 

  二、申报范围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生产制造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制造业企业。

  (二)在《举措》有效期内企业申报产品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并不涉及关联交易(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三)申报产品领取过区级同类扶持的,可申请差额扶持。

广州市黄埔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举措》的企业研发生产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举措》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后,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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