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及申报时间
(一)扶持对象:2021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库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21日。
(三)申报项目发生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支持的项目及标准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最高给予奖励3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或合并财务报表后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最高给予15万元、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上述奖励资金以企业数字化建设事后奖补方式予以兑现,对企业实施“灯塔工厂”“数字车间”“上云上平台”等数字化建设的,按年度实际投入给予补贴,补贴期最长三年。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
企业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称号,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称号,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首台(套)技术装备项目
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与使用。经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100%进行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经认定为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50%进行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专精特新”企业项目
鼓励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增强创新能力,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商标保护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企业保护自有品牌商标,企业以原告身份参加国内外商标侵权诉讼的,按诉讼代理费、咨询费支出核定总额的30%给予资助,每年最高30万元。企业建设CNAS检测平台并成功申报认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六)精益生产项目
企业通过专业管理咨询机构组织实施精益生产管理、品质和现场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并取得实际成效,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
(七)市场开拓项目
企业参加或举办国内展会及经贸交流合作活动,龙头和骨干企业按展位费和布展费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高成长性企业按2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