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5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已经完工,且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
(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
二、支持范围和方向
支持范围: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战略部署,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方向1: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项目。支持包括电子信息以及重点应用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其他高端电子元器件及相关材料。
方向2: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在广东省内芯片代工产线流片的芯片。
方向3: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器件及相关材料。
方向4:高端芯片应用验证项目。支持汽车及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Tier 1)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汽车芯片上车验证,实现批量装车应用,并达成汽车芯片推广应用考核指标要求。
方向5:芯片检测认证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围绕自主可控汽车芯片研发验证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建设满足车规级要求的芯片级、板卡级和零部件/整车级的汽车芯片测试验证能力。
三、支持方式
(一)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项目:择优分别按照在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产业化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二)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择优分别按照不超过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同一主体每年奖补的研发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三)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择优分别按照在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产业化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四)高端芯片应用验证项目:择优分别按照在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应用验证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五)芯片检测认证能力建设项目:择优分别按照在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能力建设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省级截止时间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