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标准
(一)征集条件
基本条件: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未上市。
1.独角兽创新企业
已获得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市场估值10亿(含)美元以上。
2.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
已获得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市场估值在1亿(含)—10亿美元之间。
3.种子独角兽企业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未获得机构股权投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近三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亿元,且近三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高精尖企业
遴选战略新兴产业行业领先的技术型企业,企业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和投资价值。
(二)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先进制造、大数据与云计算、电子商务、物联网、文娱旅游、物流供应链、企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征集。
二、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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