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韶关市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4日17:00。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8月13日17:00时前报送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
二、专题设置
(一)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助力产业的创新载体,打造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围绕升级搭建市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协助市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对全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帮扶工作进行管理,实现驻镇科技帮扶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成效评价等;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介会、科技成果展示会,促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不定期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交流活动和现场抽查督导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工作成效等,进一步提升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的韶关市企事业单位,鼓励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其他要求详见《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项目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1项,支持资金强度80万元/项。
(二)科技成果“入县达镇”。实施科技成果“入县达镇”行动,组织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项目。为解决县域镇域主导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卡脖子”问题,促进县镇域产业转型升级,为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赋能。重点支持县镇域企业单位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应用。成果转化领域主要包括竹产业、茶产业、智慧渔业、食品及粮食安全、食品加工、电子信息、高端设备与制造、农业装备、现代种业、医药卫生(含中草药)、节能环保、古树名木保护等。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的县域镇域企业,鼓励联合成果权属方共同申报。
2.申报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韶关市域内的企业且是科技需求方,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成果权属单位)双方各1人(不支持集团企业自有科技成果内部转化应用)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项目组人员不超过7人。
(3)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支持金额比不少于2:1。
(4)拟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明确(需提供专利证书、成果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成果材料作为佐证),双方需签订技术合同(模板详见科技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库-技术合同),优先支持已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的项目。
3.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项目开始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不超过9项,支持资金强度30万元/项。
(三)基于“百千万工程”的科技创新和科普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结合我市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及广东省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要求,主要支持内容为:一是围绕科技创新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绿色低碳、食品安全和防灾预警等民生问题开展科普推广、成果科普化、科普展示等工作。二是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县科技创新能力及高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科技创新资源、科技成果、科技需求、项目评价等方面,着力提供专业的科技评价服务体系构建与服务。包括科技政策宣讲、科技业务指导、辅导培训、监测评估(包括社发领域)等科技服务。
1.申报主体:广东省内具有科技评估、科技服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且对科技资源、科技需求、科技成果具有监测评估、调查研究、评价服务等方面的丰富经验(需提供佐证材料说明);鼓励省市有关单位共同联合申报。
2.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项目实施周期1-2年。拟支持1项,支持资金强度30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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