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佛山市版权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根据《佛山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作品著作权登记和全国、省版权示范单位给予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9日至7月15日24时。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
对著作权人在2023年7月—2024年6月在办理作品登记时缴纳的登记费进行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不高于25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不高于500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150件;同一公民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50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资助作品数量的限制:
1.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市版权示范单位、市版权示范园区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2.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
3.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创作的工艺美术作品。
最终资助数量和金额以2025年度财政下达资金为上限,如符合资助条件的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对应的资助资金超出下达资金,将按照先到先得原则进行资助。
资助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全国、省版权示范单位资助
对2022年度全国、省版权示范单位进行资助,其中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不高于50万元/家、不多于1家,广东省版权示范单位不高于30万元/家、不多于3家。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人必须取得由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核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并在提交资助申请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佛山市户籍的自然人;
2.持有佛山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3.在佛山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4.在佛山市内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5.在佛山市经商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6.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一方符合资助条件的,也可申请资助。
(二)全国、省版权示范单位资助
获评2022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获评广东省兴业示范基地的企业。
科泰集团(https://www.gdktzx.com/)成立16年来,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