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惠州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进一步强化惠州市与香港、澳门的产学研创新协同和人才交流,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惠州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8时。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惠州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项目
项目内容:围绕我市产业创新需求,支持惠州市创新主体,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或科技企业等,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合作。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惠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的港、澳方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务、助理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须包括合作各方1名及以上成员。项目港澳方合作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港澳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等。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企业牵头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提供规范的合作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项目合作双方机构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港澳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港澳机构与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合作协议等文件应内容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协议周期需覆盖项目执行周期。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
4.同一单位和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不得申报。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
6.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支持强度及方式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为2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每个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立项不超过5项。
科泰集团(https://www.gdktzx.com/)成立16年来,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