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茂名市实施促投资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补助奖励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2〕121号)、以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组织2026年茂名市实施促投资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要件审查表和资金绩效目标表正式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二、支持对象
茂名市实施促投资行动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茂名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茂名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增资扩产项目;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
促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培育新动能,重点支持厂房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建设等固定资产投入。对我市制造业企业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2亿、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制造业企业同一年度多个在建项目可以合并申报。
四、入库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茂名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茂名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门类。
(二)申报奖励的项目在茂名市实施,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并为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政策法规的工业项目;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应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固定投资要求,涉及基建工程的项目应依法获得法定施工许可。
(三)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税)不低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且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四)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也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按规定纳入制造业投资统计。
科泰集团(https://www.gdktzx.com/)成立16年来,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创新创业大赛、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 上一篇:广东省人工智能相关行业标准立项申报时间、条件要求、资助奖励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