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士后工作站的基金资助种类有哪些?省级资助详解

2024-09-27 10:28

  一、博士后工作站的基金资助种类

  (一)生活补贴

  广东特支计划:每年资助200名博士和博士后,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

  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二)科研经费

  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中,30%至50%的资金专门面向未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和博士后。

  自由探索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博士和博士后的自由探索研究。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

  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每年选派2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赴国(境)外开展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住房补贴

  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出站后留在广东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广东博士后工作站的基金资助种类有哪些?省级资助详解

  二、省级资助详解

  (一)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

  基金规模:省财政投入10亿元,设立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机制,支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

  运营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断扩大基金规模。

  (二)建站资助

  新设立博士工作站:对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分站、流动站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建站资助。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不少于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

  (三)人才引进

  生活补贴: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

  住房补贴: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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