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申请指南与注意事项

2024-09-27 10:25

  一、广东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设立流程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汇总表》(附件4),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严格审核设站条件,对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列入我市推荐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公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全国博管办,并通知获推荐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一次性告知各推荐单位并退回。

  (四)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组织核查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转发全国博管办批复的备案结果通知,并指导新设站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广东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申请指南与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在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过程中,申请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2. 时间安排:申请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 合作导师:确保单位内有足够数量的高水平合作导师,以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需求。

  4. 科研环境: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安心从事科研工作。

  5. 政策支持:了解并利用好广东省提供的各类博士后政策支持,如生活补贴、科研经费等,以吸引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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