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可享税收优惠汇总!

2021-11-22 14:03
来源:科泰集团

  导语: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需要重点关注的一环,就是企业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对此,科泰集团小编整理了企业高企认定后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对此还不清晰的企业朋友们可以一次性了解。

  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之后可享受15%的降税优惠以及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但与高企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止如此,一起来看看其他优惠政策吧!

  一、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一优惠还能惠及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所得同样适用15%税率,以及允许境外取得所得缴纳税款抵免境内所得税。

  二、加计扣除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教育经费

  高企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Tips:职工教育经费允许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并非限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但是税前扣除比例一般为2.5%。

  四、亏损结转

  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该年度发生了亏损的,允许结转最长年限达到10年。

  Tips:企业所得税法里对一般企业的年度亏损弥补,允许最长结转年限为5年。即使20年疫情期间出台政策,对特定困难行业的企业可结转年限也只能结转8年。

  五、个人所得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高企所得税细则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减半征税。

  三、居民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四、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五、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但是如果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条件的,会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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